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宜城市產業園區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擬對其擁有的巨星石業資產進行公開招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租資產概況
本次招租資產現狀租賃情況如下:
大成仁和:位于楚都大道與宋玉四路交界處;
二、招租時間、地點安排
1.報名起止時間:
自2026年1月15日17:00起至2026年1月24日17:00止。
2.公開競價時間:2026年1月26日9:00。
3.地點:宜城市中華大道35號財智大廈五樓會議室
三、意向承租方資格條件
1.意向承租方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須提供有效證明資料(如企業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等)。
3.本招租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承租。
4.租賃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原租戶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競租須知
1.出租房屋、場地競租起始價見下表
|
租金起始標準 |

2.租賃期限: 1年 。
3.用途要求:意向承租方的使用用途必須符合出租方規定的業態規劃,并在報名時獲得認可。須在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允許范圍內合法經營。禁止經營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宗教活動場所、殯葬用品、易燃易爆及化工行業。
4.中標原則:應遵循“價高者得”原則,廠房、場地可分別投標。
5.費用承擔:承租方經營產生的水、電、物業等各類稅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五、租賃流程及注意事項
1.意向承租方應在報名時了解《招租公告》、《房屋、場地租賃合同》及《安全生產協議》的全部內容,參與競價時視為完全認可并無異議。
2.意向承租方應在提交租賃申請前對擬承租資產進行充分的現場踏勘和了解,報名時即視為已充分知悉資產現狀,并對本次租賃行為可能帶來的經營風險有充分認識,承諾不應此向出租方進行追究或索賠。
3.保證金繳納:意向承租方報名登記時,須向我公司指定賬戶繳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20000元),該交易保證金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繳納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宜城市產業園區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賬 號:42050164680800000244
開 戶 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城支行
4.資格審核:報名截止后,經審核不符合承租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保證金將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該意向承租方原繳款賬戶。
報名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產生1名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直接成交,其保證金直接轉為部分租金。
如產生2名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用現場競價方式確定承租人。競價地點:宜城市財智大廈5樓會議室。未按時參加競價者視為放棄,保證金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競價結束后,未中標者在5個工作日內保證金無息退還至原繳款賬戶;中標者現場簽訂《成交確認書》。成交結果公示3個工作日。中標者須在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正式租賃合同,其競價保證金轉為部分租金,租賃價格、租金支付方式等事宜以合同約定為準。中標后,承租方現場拒不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合同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出租房將重新公開招租。
5.經出租方查證,如承租方有下列情形的,出租方有權取消承租方報名資格或解除租賃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承租方被列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六、重要事項說明
1.競租成交后,須與出租方簽署《房屋、場地租賃合同》及《安全生產協議》,并按本《招租公告》《房屋、場地租賃合同》約定付清費用。
2.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租賃房屋、場地轉租給第三人。承租方擅自轉租的,出租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解除合同。
3、出租方除產權瑕疵外,不對出租房屋、場地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擔任何責任。承租方也不得以出租房屋、場地存在的瑕疵為由反悔。
4、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后,對承租方增加可移動的部分承租方可拆除,對形成房屋不可分割或不可移動的設施不得拆除,承租方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
5、意向承租方如對招租公告內容有疑問,須在報名登記前與出租方聯系(聯系人:姚工 聯系電話:15072268441 地址:宜城市中華路35號),否則視為無異議。
特此公告。
宜城市產業園區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
附件:
安全生產協議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方自愿將位于 房屋、場地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場地租給乙方作為 使用,并于 年 月 日簽訂《房屋、場地租賃協議書》。為了加強出租房屋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職責、義務和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1 甲方確保出租的房屋產權無瑕疵;若發生相關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1.2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并將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問題告知乙方;乙方應于接到告知后及時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徹底消除事故隱患。若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報告,并根據情況可解除《房屋、場地租賃協議書》,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職責與義務
2.1 遵守國家相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
2.2 乙方在入住前應對環境和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系。如日常檢查不到位,出現問題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3 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生產、工作、生活。
2.4 乙方租賃期間不準擅自改動電氣線路、消防設施。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生產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與甲方提供的水、電、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電取暖器 (箱)、電淋浴桶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設備或物品,出現安全責任問題及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2.5 乙方對所有員工和來訪客戶、供應商,宣傳教育好各項安全事項并自行管理到位。
2.6 乙方在作業期間所有員工要增強安全意識,做好自己安全保護,出現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注本條適用于由乙方自己各種原由引起的安全事故)
2.7 乙方使用的運輸工具、工位器具、材料必須安全可靠,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和現場管理要求。
2.8 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各項檢查,對特定作業場所必須符合消防、安全、環保管理要求,對特種設備定期進行檢驗并在有效期內。
2.9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作業和酒后上崗行為。
2.10 本協議簽訂后,如乙方對租賃物裝修,相關設計方案應經甲方書面認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造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裝修造成租賃廠房及其配套設施、室內物件、室外場地毀壞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年租金的20%支付違約金、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甲方并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乙方需服從甲方的物業管理。
2.11 乙方如遇事故,甲、乙雙方都應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并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時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2.12 乙方在承租期間,發生的設備設施損壞、人員傷亡或者其他安全事故等情況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因此對甲方資產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據實賠償。
2.13 乙方如有嚴重違反此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簽訂的《房屋、場地租賃協議書》,乙方必須五日內繳清需付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單位的所有費用(包括房租,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違約金、律師代理費等一切費用),按協議約定將所租賃場地恢復原樣,并搬出廠內,乙方不能移除的附屬物無償歸甲方所有。
三、其他
3.1 若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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