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租項目為位于宋玉二路原富億農機院內土地面積為80000.4平方米、廠房面積29661.92㎡、辦公樓面積885.6㎡、宿舍樓面積1277.08㎡、其他房屋面積641.44㎡和現(xiàn)有的全部設備設施,按資產現(xiàn)狀租賃。資產所有人為湖北金秋實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已辦理不動產權證,由宜城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宜城市佰譽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經營和管理。
一、招租公示時間
本次公開招租期限11天,即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3日。
二、資格條件
意向承租方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提供證明資料(如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身份證等)和征信資料(如信用中國查詢報告、個人征信證明等)。本招租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承租、單體廠房分開承租。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原租戶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三、承租條件
1、租賃面積:本招租項目廠房面積29661.92㎡、辦公樓面積885.6㎡、宿舍樓面積1277.08㎡、其他房屋面積641.44㎡,如實際承租面積與公告面積存在合理差異的,不影響成交價格,承租方也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調整租賃價格。
2、租賃期限:5年。
3、租賃用途:經市政府批準同意的產業(yè)。
禁止經營項目(包括但不限于):餐飲業(yè)、宗教活動場所、殯葬用品。
4、租金標準:廠房6元/㎡/月;辦公樓6元/㎡/月;宿舍4元/㎡/月;其他房屋5元/㎡/月,即229.92萬元/年。根據(jù)《宜城市國投公司資產租賃管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優(yōu)惠。
5、其它費用:使用房屋及經營產生的水、電等各類費用、稅金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四、租賃流程及注意事項
1、意向承租方應完全認可《租賃公告》和《租賃合同》以及《安全責任書》的全部內容,不持異議。
2、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賃申請前應自行對出租房屋進行充分的調查、了解,遞交租賃申請時須承諾已充分了解標的的現(xiàn)狀,并對本次租賃行為可能存在的經營風險有充分的認識,不因租賃后可能產生的任何投資風險或民事、經濟糾紛而向出租方進行追回和索賠。
3、意向承租方報名登記時須向我公司制定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5萬元,交易保證金不接受擔保,不接受第三方代為支付。繳納賬戶為:
單位名稱:湖北金秋實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宜城市中華大道35號
開戶行:湖北銀行宜城支行121300120100010435
4、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承租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納的承租保證金由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該意向承租方原繳款賬戶。
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辦理承租登記手續(xù),則直接采取協(xié)議的方式成交,其承租保證金直接轉為租金的一部分。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現(xiàn)場競價方式,于2024年1月14日下午4:00于宜城市財智大廈6樓會議室進行競爭性招租談判。競價結束后,現(xiàn)場競租未中標者在5個工作日內保證金退還原繳款賬戶;中標承租方現(xiàn)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在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競價保證金直接轉為租金的一部分,租賃價格、租金支付方式等事宜以合同約定為準;現(xiàn)場不簽訂成交確認書的,保證金不予退回。
6、若意向承租方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未能按期簽訂或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承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7、經出租方查證,如承租方有下列情形的,出租方有權取消承租方報名資格或與承租方解除租賃合同且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①參加承租前在經營活動中有重大違法、犯罪記錄;
②被列入“信用中國”(ww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五、重要事項說明
1、意向承租方在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時,須對《租賃方案》《租賃合同》格式文本及《安全責任書》格式文本等進行確認,并完全認可《租賃合同》以及《安全責任書》的全部內容,不持異議。競租成交后與出租方簽署《租賃合同》及《安全責任書》,按本《招租公告》以及《租賃合同》約定付清各項費用。
2、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承租方擅自轉租的,出租方有權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并有權解除合同。
3、出租方依標的現(xiàn)狀進行招租,意向承租方應對標的情況和價值進行自我判定,一經參與競租,即表示對招租標的房屋有全面、充分的了解并接收標的房屋的一切現(xiàn)狀,一經成交確認,出租方不對招租標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擔任何責任,最終承租方也不得以標的存在的瑕疵作為反悔的理由。
4、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原則上不得改變建筑物和構筑物現(xiàn)有的用途,確需改變的,須經我公司同意。承租方在交還房屋時,必須保證該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即墻面、墻體、樓板、支撐立柱等)完好不變以及租賃房屋其他原有配套設施完好,承租方裝修改造增加的設備設施,可移走的由承租方拆走,因拆除造成房屋損毀的,承租方應當恢復原狀;不可移走的,無償歸出租方所有。
5、意向承租方如對招租公告有疑問,須在報名登記前與出租方聯(lián)系,否則視為無異議。
宜城市佰譽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李經理 177867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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